■ 社論
  政府信息公開,本來就不是一鎚子買賣。對於查處非法轉基因試驗這樣的事情,政府部門不能只告訴民眾一個最終結果,而應及時向社會報告查處的每一個進展,這種“過程公開”才是透明政府的精髓所在。
  近日,關於“海南發現濫種轉基因作物”的話題引發輿論強烈關註,海南省農業廳相關負責人接受新華社採訪時表示,之所以查處多月後才公佈,是因為目前執法檢查活動尚未完結,對於社會質疑哪些科研單位或者企業在違規種植轉基因作物?相關負責人表示,根據有關規定,農業部門開展農業轉基因作物執法檢查工作情況不一定非要對外公開。
  濫種轉基因作物被查,這再次觸動了公眾對於轉基因安全的擔憂。然而,面對公眾的關切和疑問,海南農業廳不僅不對之前遲報的做法致歉,併進一步公佈相關信息,反而極力為自己辯護,這是很不明智的做法。
  所謂“執法檢查活動尚未完結”就不公開,明顯站不住腳。政府信息公開,很關鍵的就在於“及時”,這也是信息公開條例所確立的原則。既然已經認定轉基因試驗未申報,並將試驗用材料銷毀,那基本可判斷,相關企業的違法行為屬實,完全可向社會通報。
  政府信息公開,本來就不是一鎚子買賣,它應是一個動態的公佈、修正的過程。對於查處非法轉基因試驗這樣的事情,政府部門不能只告訴民眾一個最終結果,而應及時向社會報告查處的每一個進展,這種“過程公開”才是透明政府的精髓所在。
  按海南省農業廳所說,公佈轉基因試驗查處,須等到檢測、調查、處罰、覆議等全過程走完再說,那少說得花上一年半載。如果政府執法公開都按這樣拖沓的效率來,那麼信息公開豈不名存實亡?
  至於,“開展農業轉基因作物執法檢查工作情況”不一定公開,更是無稽之談。農業廳執法檢查情況,是不是政府信息,是不是與公眾利益相關,涉不涉及國家機密?無論從哪方面看,這樣的查處都沒有不公開的藉口。
  國務院剛剛公佈的《2014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中提到,要把公開透明作為政府監管工作的基本制度,切實加強監管信息公開。對於非法轉基因試驗的查處,不正是典型的監管信息嗎?企業違法種植轉基因,那就應當讓其承擔違法的代價,何必幫其遮遮掩掩。
  海南對於非法轉基因作物查處,暴露出轉基因管理的不透明。據《21世紀經濟報道》披露,其實早在2012年海南省農業廳組織執法檢查,就發現有不少單位和企業違法私自試驗種植轉基因玉米等品種材料。當時農業部對相關企業和單位進行了處理,但是沒有公開。毫無疑問,不公開的監管,不僅是對公眾知情權的剝奪,也是對企業違法的縱容,導致非法轉基因試驗一而再地發生。
  互聯網時代,沒有不透風的牆,對公眾關切的信息刻意隱瞞,往往是一種徒勞。就像查處非法轉基因試驗,隱瞞了幾個月,最終還是在微博上曝了出來。所以,與其等到被曝光後陷入被動,還不如早些向民眾“說真話、交實底”。希望農業部門以此事為鑒,把完善轉基因監管信息公開制度,儘快付諸行動。
(編輯:SN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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